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太阳成集团国家助学贷款及补助实施细则》,现将公司2023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高校全日制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包含生源地贷款、校园地贷款),且当学年经公司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
3.家庭类型为孤儿、烈属子女、单亲、离异家庭。
满足上述第1、2条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员工(校团委)也具备申请资格。
二、名额、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补助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补助分四个等级上限(不超过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
补助额度一学年:离异家庭和志愿服务西部的特困老员工,补助5000元;
补助额度二学年:单亲家庭,补助10000元;
补助额度三学年:军烈属,补助15000元;
补助额度四学年:孤儿、表现优秀的军烈属,补助20000元。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24日—5月12日:各学院负责组织员工申请,进行评审;
2.2023年5月15日—5月17日,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3.2023年5月19日前各学院上报国家助学贷款补助评审报告、汇总表至员工处,电子版发送至qqcheng@shou.edu.cn,同时在员工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
4.2023年5月下旬员工处审核、报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重要说明
1.本次申请、评审工作采用员工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员工、辅导员、公司党委副书记登陆系统,在员工资助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审核。烦请通知到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2.国家助学贷款补助评审报告所附的申请名单汇总表,名单确保与系统上的名单一致。各学院须在评审报告中附公示照片或截图,并附资助项目评审结论以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有关记录。
3.各学院必须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员工处。
4.尤需说明的是,校园地贷款员工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补助后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划拨补助金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员工需先偿还与补助金同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提供还款凭证给员工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补助金划拨至员工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21-61900145
员工资助中心
2023年4月21日
附:操作指南
1 登录员工资助管理系统http://202.121.66.69:82/xgxt/,在“贷款补助”菜单下点击增加按钮;
2 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贷款本金金额为在校期间贷款总和。